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直接过?多地取消二建初始、转注册“公示”名单环节-中教文化
发布时间:2023-01-0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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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 内蒙、北京、湖北、江西、天津等多地发文简化二建注册管理,取消二级建造师初始、增项、重新注册“公示”环节!不再公示审核意见,依法直接作出审批决定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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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 北京市

      2022年8月26日,住建委发布《关于简化北京市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程序的通知》,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对申请初始注册、重新注册、延续注册的,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审核完毕后不再公示审核意见,直接公告审批结果。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审批结果持有异议,均可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书面反映情况。


      湖北

      2022年1月25日,湖北省住建厅发布《关于进一步优化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的通知》,自2022年2月8日起实施。二级建造师注册实行承诺制。申请人和其聘用单位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承诺,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。取消二级建造师注册市州审核环节。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通过注册系统提出注册申请,其聘用单位确认后,直接上报至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。


      内蒙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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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 江西

      自2022年1月1日始,二级建造师、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、二级注册建筑师、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等职业资格初始、增项、重新及延续注册事项,取消公示审查意见环节,经审查通过的按批次直接公告。


      天津

      取消审核意见公示。申请人办理二级建造师注册类相关政务服务事项,我委不再公示审核意见,依法直接做出审批决定。注册专业有效期已过期的,2021年6月30日前仍视为有效,但应在此之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