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级建造师可以增项,一建增项指的是已经取得一建一个专业的的职业资格证书,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类别考试,并且一建增项只需要参加一门专业科目考试,一建增项考试科目为《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》。
《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》为一建考试专业科目,按专业类别考试,一级建造师分为10个专业类别,分别是建筑、公路、铁路、民航机场、港口与航道、水利水电、机电、矿业、市政公用、通信与广电10个专业类别。
增项考试成绩管理:
实行非滚动管理办法: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,参加该考试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科目。考试合格后核发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。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。
一级建造师报考相应专业(即增项)条件
已取得某一专业的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后,方可报考相应专业(即增项),只需选报其他专业的《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》1个科目(报名时选择的级别为“增报专业”)。
一级建造师增项最多能增几个
一级建造师增项没有限制个数,一级建造师专业类别分为建筑工程、机电工程、市政工程、水利水电、公路工程、铁路工程、矿业工程、民航机场、港口与航道、通信与广电,除已考取的主专业外,其余9个专业都可作为增项报考,但是一级建造师最多只能注册三个专业执业,包括一个主专业和两个增项专业。
一建考试科目根据考全科、免两科和增项情况各有不同,各情况下考试科目具体如下
考全科:《建设工程经济》、《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》、《建设工程项目管理》和《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》。
免两科:免试《建设工程经济》和《建设工程项目管理》2个科目,只参加《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》和《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》2个科目的考试。
增项:只需参加《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》一科即可。
人员时,只准携带黑色墨水笔、橡皮、2B铅笔、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。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场,携带者必须关机,放在考场指定位置。考试期间如发现使用通讯工具或未关机的,一律按违纪处理。考场上备有草稿纸,供人员索取,考后回收。考试结束后,在监考老师处的《考场座次表》上“交卷签字”栏签名。